深水埗掟錢落街幕後人物揚言陸續有來 律師:可被控公眾妨擾罪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8/12/15 17:42

最後更新: 2018/12/15 18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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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稱幣少爺的青年聲稱深水埗掟錢落街一事由他所為。(圖片擷自幣少爺fb)

深水埗有人在深水埗大廈天台掟百元紙幣落街,歷時約一分鐘,大量行人聚集「奪金」,有人甚至從行駛中的私家車「跳車」,加入執錢行列,有人爬上簷篷或地鐵站頂爭錢,現場不時傳來「嘩」聲及笑聲,亦驚險百出。一名自稱為「幣少爺」的青年聲稱錢由他掟落街,更聲稱錢從天降會陸續在不同地區出現。有大律師稱若事件擾亂社會秩序,涉案者可被控以公眾妨擾罪。

一名自稱「幣少爺」的人士在facebook自稱深水埗掟錢落錢是他的所為,帖文聲言是「劫富濟貧」,更預告未來可能到香港不同地方周圍掟,指「嚟緊可能香港唔同既地方,都會有錢從天而降」。「幣少爺」懷疑是以出位手法宣傳其推廣的加密貨幣,在事發後迅速在其facebook稱,其所為已經成為全城熱話。

亞太聯盟總高會法律顧問、執業大律師丁煌指,如果有關鈔票的擁有者真是「幣少爺」本人,他有權隨意處置自己的財物,所以將鈔票派發結別人,這方面未必有問題。

不過,丁煌又說,如果有關行為引起騷動、擾亂到社區秩序,例如令公眾因為要執拾銀紙,走出馬路,令街頭造成騷亂,而有關行為又被證實是蓄意,此人有機會被控告公眾妨擾罪,即發起佔中人士現時正於法庭被控的罪行。

丁煌又指,有關在天台向街掟銀紙的行為,亦可被控以高空擲物或者亂拋垃圾等行為。

至於執錢的巿民是否有刑責,丁煌表示,市民如果前往現場執拾鈔票,又沒有交予警方,擅自據為己有,行為是拾遺不報,有可能已觸犯盜竊罪,一旦罪名成立,最高刑期是判監10年。